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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支取公积金不可取 对于回家过年的外来工来说,一次性支取到一笔不少的钱,确实是件欢乐事,但据银行理财人士分析,盲目支取公积金其实不可取,特别是打算在东莞买房置业的人士和离职之后又会重新来莞的就业人士,盲目支取得不偿失。 辞职销户难获公积金贷款 案例:来自湖南的刘先生在东莞工作了五年,三年前公司为他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已达2万元,去年5月9日,因为工作的原因,刘先生与公司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当年5月底,他携带相关证明,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支取了账户余额,并办理了销户手续。 随后他又在东莞另一公司就职,该公司又重新为他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同年10月,准备结婚的刘先生和女友在东莞看中了一楼房,可是当他们兴冲冲地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申请贷款时,却遭到拒绝,其中理由是,刘先生的公积金账户只连续交纳了5个月,不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 政策:按照东莞市目前执行的《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只有经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入户的企业人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的次月(或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交“东莞市企业人才入户卡”及复印件,才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余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持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支招:打算在东莞安家的人士,辞职之后,其实没有必要一次性全额支取住房公积金。一旦重新在东莞就职之后,即使单位重新又办理住房公积金,又得等上一年才有资格申请住房贷款,对于想在东莞安家置业的人来说,一辞职就支取公积金,自然不合算。毕竟存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照样有利息收入。 据了解,因为工作需要或者个人原因辞职,如果还留在东莞工作,可以在找到工作之后,及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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