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介绍,过去租房入户政策要求应具有合法产权房屋或租赁指定的房屋,而且租住时间要求达到一年以上,这是阻碍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转移在户籍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在,成都市将个人租赁性住房纳入了可以登记入户的范围,并且没有了租住时间的限制,彻底打破了以前的障碍,实现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迁徙。 租房入户有三个条件,一是租住私人房屋,不包括单位产权的房屋以及商业店铺;二是以成套为标准(无面积限制),要以居住为目的,租住的房屋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并具有唯一的产权编号,按照一房一户进行登记;三是必须经房主同意,并且要有正式的房屋租用合同。在租住人不继续租住后,房主有义务督促租住人将户口迁徙到下一地,以便下任租住人落户。